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劳务酬金发放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2022年4月18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劳务酬金发放,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17〕5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苏财教〔2018〕47号)、《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劳务酬金主要包括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作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专家指导、业务咨询的劳务酬金,学校组织的各类论证、鉴定、评审、评标、答辩、命题、面试、监考(考务)等工作的劳务酬金,以及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超工作量劳务酬金等。
第三条劳务酬金发放坚持“符合规范、工作必需、从严控制”的原则。
(一)符合规范。劳务酬金发放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劳务酬金发放的范围、标准、程序。
(二)工作必需。劳务酬金发放应以工作必需为前提。教职工应服从工作安排,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三)从严控制。劳务酬金在各项目预算限定范围内列支,严格区分经费来源渠道,从严控制,从紧管理。除国家、省规定之外,校内在职人员劳务酬金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
第四条劳务酬金发放按照“谁经办、谁分管、谁负责”的审批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发放单位对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第五条 劳务酬金发放从严审批。各学院、部门开展研讨、检查、论证、鉴定、评审、审稿、编校等正常业务工作,不得发放校内在职人员劳务酬金。
第六条劳务酬金标准(附件1)为劳务酬金发放的上限,各学院、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具体确定发放标准。
(一)科研经费中的劳务标准,按照相关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二)承接上级部门等校外单位委托任务产生的劳务酬金,在委托单位经费转入学校后,按委托单位书面意见在相应项目经费中列支,发放标准没有明确的,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三)各类劳务酬金标准,国家、省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省相关标准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学校相关标准执行。
第七条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超工作量加班,应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申请劳务酬金。
(一)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按照超工作量需加班时间为基准,综合考核工作量完成情况。一般工作8小时为一天,4小时按半天计算。
(二)正常工作时间内应当完成的任务,不得以超工作量加班为名变相发放劳务酬金。
第八条 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经办人填写《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附件2),提交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经办人汇总填写《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劳务酬金发放事项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经办人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报人事处。
(二)人事处负责对全校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进行初审和汇总,会同财务处按季度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三)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人事处负责将校长办公会审议结果反馈申请单位,申请单位经办人在“网上薪酬报账系统”填报审议通过的劳务酬金,同时提交《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附件2)、《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汇总表》(附件3)、《酬金报账单》等相关资料,财务处根据学校规定及时发放劳务酬金。
第九条劳务酬金发放应通过银行转账,由学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转入本人银行卡,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个别特殊情况需发放现金的,应说明情况并经财务处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十条加强劳务酬金发放的监督检查。人事处、财务处应加强对劳务酬金发放的审核、执行和定期检查。对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劳务酬金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第31号令)等文件规定,责令整改,清退收回违规发放酬金,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江苏二师委〔2016〕66号)同时废止。
附件:1.劳务酬金标准一览表
2.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
3.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汇总表
附件1
劳务酬金标准一览表
类别
标准(税前)
1
学术报告
专题讲座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1800元/学时
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200元/学时
同上
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
600元/学时
同上
国(境)外专家及其他职称、职级人员
参照执行
同上
校内专家
按标准1/4执行
同上
2
专家指导
2000-3600元/人 半天
校内专家,按标准1/4执行。
3
专家咨询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可按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800元/人天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1800元/人天
其他专业人员
1000元/人天
校内专家
按标准1/4执行
会议
半天
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不超过两天(含两天)
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超过两天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照上述标准的50%执行。
现场访谈或勘察
按照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通讯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上述标准的20%-50%执行。
4
论证、鉴定、评审
校外专家
1000-2000元/半天
5
采购评标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半天5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单一来源、询价,以及论证、复审、履约验收等项目:2小时以内的,300元/人,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开标后项目未进行评审的,200元/人;项目评审后中止程序的,按实际评审时间计算。
校内专家
减半执行
6
学位论文开题、指导、评阅、答辩、盲审
论文开题
联合培养硕士
校内专家:100元/生
校外专家:开题人数10人以下(含10人), 1000元/半天;开题人数10人以上,按实际开题人数*100元/生。
论文评阅
联合培养硕士
300元/篇
成人教育
200元/篇
论文预答辩、答辩
联合培养硕士
校内专家:200元/生
校外专家:答辩人数5人以下(含5人),1000元/半天;答辩人数5人以上,按实际答辩人数*200元/生。
成人教育
150元/生
论文盲审
联合培养硕士
250元/篇
成人教育
200元/篇
7
各类招生招聘考试
1.招生考试、学位外语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人才招聘等
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专家
600元/场
人才招聘面试专家
1000元/场
招生考试、学位外语考试命题
2500元/人 套
人才招聘命题
1500元/人 套
监考、考务
草场门80元/小时;石湫100元/小时
阅卷
2-5元/份
2.全国CET考试
监考、考务
草场门200元/场;石湫300元/场
3.计算机等级考试
监考、考务
一级(100分钟)
草场门120元/场;石湫150元/场
二级(120分钟)
草场门160元/场;石湫200元/场
三级(150分钟)
草场门200元/场;石湫250元/场
44.各类巡考
400元/场
8
校内期刊审稿费、编校费、英译费、稿酬
专家审稿费
200元/篇
编委会审稿费
800元/人 年
编校费
800元/人 期
英译费
500元/期
稿酬
普通稿件
100-500元/篇
特约稿件
1000-2000元/篇
99
超工作量加班劳务
200元/天
附件2
类别 | 标准(税前) | |||||||
1 | 学术报告 专题讲座 |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1800元/学时 | 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 | ||||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1200元/学时 | 同上 | ||||||
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称 | 600元/学时 | 同上 | ||||||
国(境)外专家及其他职称、职级人员 | 参照执行 | 同上 | ||||||
校内专家 | 按标准1/4执行 | 同上 | ||||||
2 | 专家指导 | 2000-3600元/人 半天 | 校内专家,按标准1/4执行。 | |||||
3 | 专家咨询 |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 | 可按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 |||||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800元/人天 | |||||||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1800元/人天 | |||||||
其他专业人员 | 1000元/人天 | |||||||
校内专家 | 按标准1/4执行 | |||||||
会议 | 半天 | 按照上述标准的60%执行 | ||||||
不超过两天(含两天) | 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 |||||||
超过两天 | 第一天、第二天: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所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照上述标准的50%执行。 | |||||||
现场访谈或勘察 | 按照会议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相关标准执行 | |||||||
通讯 | 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上述标准的20%-50%执行。 | |||||||
4 | 论证、鉴定、评审 | 校外专家 | 1000-2000元/半天 | |||||
5 | 采购评标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项目,半天500元/人,超过半天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 ||||||
单一来源、询价,以及论证、复审、履约验收等项目:2小时以内的,300元/人,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 ||||||||
开标后项目未进行评审的,200元/人;项目评审后中止程序的,按实际评审时间计算。 | ||||||||
校内专家 | 减半执行 | |||||||
6 | 学位论文开题、指导、评阅、答辩、盲审 | 论文开题 | 联合培养硕士 | 校内专家:100元/生 校外专家:开题人数10人以下(含10人), 1000元/半天;开题人数10人以上,按实际开题人数*100元/生。 | ||||
论文评阅 | 联合培养硕士 | 300元/篇 | ||||||
成人教育 | 200元/篇 | |||||||
论文预答辩、答辩 | 联合培养硕士 | 校内专家:200元/生 校外专家:答辩人数5人以下(含5人),1000元/半天;答辩人数5人以上,按实际答辩人数*200元/生。 | ||||||
成人教育 | 150元/生 | |||||||
论文盲审 | 联合培养硕士 | 250元/篇 | ||||||
成人教育 | 200元/篇 | |||||||
7 | 各类招生招聘考试 | 1.招生考试、学位外语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人才招聘等 | 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专家 | 600元/场 | ||||
人才招聘面试专家 | 1000元/场 | |||||||
招生考试、学位外语考试命题 | 2500元/人 套 | |||||||
人才招聘命题 | 1500元/人 套 | |||||||
监考、考务 | 草场门80元/小时;石湫100元/小时 | |||||||
阅卷 | 2-5元/份 | |||||||
2.全国CET考试 | 监考、考务 | 草场门200元/场;石湫300元/场 | ||||||
3.计算机等级考试 | 监考、考务 | 一级(100分钟) | 草场门120元/场;石湫150元/场 | |||||
二级(120分钟) | 草场门160元/场;石湫200元/场 | |||||||
三级(150分钟) | 草场门200元/场;石湫250元/场 | |||||||
44.各类巡考 | 400元/场 | |||||||
8 | 校内期刊审稿费、编校费、英译费、稿酬 | 专家审稿费 | 200元/篇 | |||||
编委会审稿费 | 800元/人 年 | |||||||
编校费 | 800元/人 期 | |||||||
英译费 | 500元/期 | |||||||
稿酬 | 普通稿件 | 100-500元/篇 | ||||||
特约稿件 | 1000-2000元/篇 | |||||||
99 | 超工作量加班劳务 | 200元/天 |
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审批表
学院、部门 | 申报日期 | ||
经办人 | 加班地点 | ||
加班人员 | |||
事由及工作内容 | |||
加班时长 | |||
加班劳务酬金 | |||
学院、部门 主要负责人审核意见 | 签章: | ||
人事处审核意见 | 签章: | ||
分管校领导审批意见 | 签章: | ||
备注 |
超工作量加班劳务酬金发放汇总表
单位(部门)盖章:
序号 | 发放 单位 | 经费 项目号 | 加班 内容 | 完成期间 | 工号 | 姓名 | 税前 金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经办人: 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