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4日 星期五

继续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102



继续教育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为扎实推进院务公开工作,促进院务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全体员工参与学院事务以及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以支部和工会为主的院务公开监督机制,学院成立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及院务公开监督小组。

院务公开工作小组,领导并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

组长:院长

成员:院务会全体成员

第三章 公开内容

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学院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主要职责;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具体操作标准;学院制定的具体办事制度、办法和要求及办事的步骤、时限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的处理结果;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办法。我院院务公开的重点是:

1.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3.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学院培训经费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使用管理情况。

4.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人事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和聘任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等。

5.绩效工资等分配原则、方案和重大奖励。

6.评选、推荐、奖励各类先进及教研项目的条件及结果。

7.物资和设备采购情况、项目方案的申报、组织与实施。

8.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9.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

10.其它需要向员工公开的事项。

第四章 公开程序

第一步:公开事项的提出

对于例行公开的事项,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采取相应形式公开。

员工可向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申请公开未列入院务公开内容或列入但公开程度不够的事项。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接收员工的公开申请。申请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申请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员工的姓名、联系方式;申请理由;申请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开形式、范围、时限;申请时间等。

第二步:公开事项的审核

对于例行公开的事项,公开内容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审核。

对于员工申请公开的内容,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开;暂时不宜公开、不能公开或无法公开的,应及时向提出申请的员工说明情况。

第三步:实施公开

院务公开工作小组按照规定的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布公开材料,也可授权各部门实施公开。

第四步:意见收集与反馈

员工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等有异议的,可以向院务公开工作小组提出意见或建议。学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员工反映的意见建议,并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并做出必要的解释、负责任的答复。如有必要,还应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再公开。

第五步:再公开

对于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研究决定需进行再公开的内容,依据上述程序对相关材料进行再公开。

第六步:归档管理

及时记录和保存院务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员工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归档备查。

第五章 公开方式

通过会议、网站等多种形式,实行多方位、立体式公开。实行院务公开,应便于员工知情、参与和监督,采取灵活多样、便于操作、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式。不同的公开事项可以选择不同的公开方式:

1.各种会议形式。如:全体员工大会、院务会、全体党员会、院务扩大会等。

2.通过网络等形式发布有关信息,使学院员工及时了解院务活动内容。 

3.利用通告、通知等形式公开有关事项。

第六章 公开时限

院务公开时限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要综合上级精神、工作要求和员工群众要求,努力做到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不断提高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 公开保障制度

1.建立健全例行公开制度,保障院务公开的经常性。把院务公开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固定下来,按照院务公开内容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等,及时主动公开。暂时不宜公开、不能公开,或需变更、撤销、终止的内容,及时公布并作说明。

2.建立健全申请公开制度,保障院务公开的合法性。员工可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向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申请公开没有列入院务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度不够的事项。对于不涉密可以公开的,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要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记录在案,以供查询,并上报备案。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保障院务公开的科学性。监督检查的内容要全面。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是否可行有效、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时限是否及时到位、公开信息反馈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

4.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保障院务公开工作的及时性。根据院务公开明确的公开事项,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有关事项的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反馈。涉及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认真讨论,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可根据研究处理结果,采用再次公开的方式反馈信息。

第八章 附则

本办法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2118